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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简介: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走以城市群为主体、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县域中心城市为支撑、以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为基础的有山东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把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体系,为农民享受城镇化成果提供了条件,对进一步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更好把握城镇化与“三农”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走以城市群为主体、以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以县域中心城市为支撑、以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为基础的有山东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把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体系,为农民享受城镇化成果提供了条件,对进一步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更好把握城镇化与“三农”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山东省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制定了《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统筹谋划与布局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小城镇建设,加大投资、建设和管理力度,着力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农村新型社区。

  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对于加快城镇化步伐、实现更高质量的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由于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有限,大量农村转移人口都进入现有城镇必然带来诸多问题。农村新型社区初步具备城镇的功能:规划、建筑、公共设施、教育条件等都向城镇标准看齐;产业集聚功能逐渐显现,服务业迅速发展。因此,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有助于缓解城镇化过程中大中城市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其次,随着农村社区各种服务功能的健全,吸引农民到社区集中居住,可以节省大量土地。再次,建好农村新型社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有利于吸引农村外出高素质劳动力回流,对发展现代农业大有裨益。

  加快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需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民生作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着力点,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强制搬迁。二是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坚持超前规划、整体设计,依据产业和就业结构变化,合理布局农村新型社区;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规范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实际出发、从长远考虑,合理确定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模式,不搞“一刀切”。突出地方特点,彰显文化特色,保护传统风貌。四是坚持统筹兼顾、综合配套。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统筹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园区建设,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当前,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增强城乡一体和双轮驱动意识。按户籍人口计算,如果山东省城镇化率达到70%,就意味着还有3000万农村人口需要转移。这是一个长期和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必须坚持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良性互动,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同小城镇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快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抓好农村新型社区的布局规划。有关部门要先调研摸底,充分听取各级对规划的意见,特别是听取基层群众和专家的意见,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有机结合的要求,做好各市、县(市)、乡(镇)辖区的农村新型社区布局规划,明确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总体布局、目标任务、建设模式、原则步骤、政策措施,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安排农村新型社区住宅与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完善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园林、通信等设施。加强农机大院、农村经济服务站建设。强化卫生、人口计生、保险、救助、法律、网络、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

  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和产业园区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突出专业分工和规模经营,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建设产业园区,优化基础设施配套,方便社区居民就业创业,逐步实现居住在社区、就业在园区和就地就近城镇化。推进农业集约经营,科学制定农业发展规划,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加强农村新型社区组织建设。积极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管理新体制。根据“建组织、育骨干、促发展、强服务、顺机制”的要求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党组织建设,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创新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机制,强化政府指导和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权力下放、工作重心下移,实现权力、责任、义务、经费同步下放到社区。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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