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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地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力调查

简介:在全国经济排名靠前的华东地区各省市,节能采购工作也执行得风生水起。节能产品采购量逐年攀升的同时,华东地区各省市对完善清单管理也有了更多的想法。通过规范采购人行为来推进清单的管理和执行,成为华东地区各省市的共识。

 在全国经济排名靠前的华东地区各省市,节能采购工作也执行得风生水起。节能产品采购量逐年攀升的同时,华东地区各省市对完善清单管理也有了更多的想法。通过规范采购人行为来推进清单的管理和执行,成为华东地区各省市的共识。
  节能采购占比最高达95%
  在经济发达、物产富饶的华东地区,节能采购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执行。这一点从华东地区各省市的采购数据中一看便知。
  从记者拿到的华东地区各省市2012年政府采购数据看,山东省采购节能产品采购规模为153.82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金额分别为95%。紧跟其后的是安徽省,其采购节能产品规模为49.5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金额为92.8%。此外,浙江省采购节能产品规模达到55.96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金额为75.89%。江苏省节能产品采购规模为109.69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总金额为83.61%。
  从华东地区的整体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看,较好地体现了节能采购政策的效果。其中,山东省表现最为突出,成为此区域中节能产品采购比例最高的省份。
  节能采购落实均被写入地方制度
  华东地区节能采购比例如此高,这离不开各省市强有力的工作支持。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华东地区各省市均已将落实节能采购的工作要求,写入地方政府采购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督促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省刚刚出台实施的《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在第一章中就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落实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措施。而该《办法》是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在全省范围内执行的。同时,记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中看到,该市在对于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中,要考核集中采购机构是否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对于代理机构的管理中,要考核代理机构是否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此外,记者从山东、安徽、浙江、江苏和上海等地的财政部门获悉,近几年上述省市的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中,均要求落实节能采购清单的条款,这也为华东地区各省市推行节能采购清单、实现节能采购较高占比打下了基础。
  规范采购人行为是工作重点
  “清单执行得如何,采购人方面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现在我们面对的问题是,如何能让采购人按照节能环保采购的要求,严格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上海市政府采购部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浙江省财政厅工作人员对节能环保采购工作建议道,“如果政策要进行调整的话,还是要更加注重政策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采购人的需求才是推行节能环保采购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政府部门能出台统一的资产配置标准,那么在采购人制定采购需求的过程中,才会按照配置标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政策,政府采购部门也才能更好地贯彻实施这项工作。
  节能采购工作落实得到位、总采购额和节能产品采购额都较高,这都是华东地区各省市节能环保采购工作的共同特点。站在这样一个高起点上,完善清单管理制度等呼声也逐渐增加,华东地区个省市不少政府采购业内人士也对此提出建议,随着华东地区各省市在节能采购方面的实践越来越多,地方积累的丰富经验也必将对全国政府采购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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