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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世界会客厅”段滨水空间实现贯通开放

  

  改造提升后的华东政法大学“一带十园”滨水空间

  

  中共一大纪念馆

  

  北翟路中环桥下“火烈鸟”主题运动空间

  

  耀华滨江公寓和璟滨公寓鸟瞰

  2021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上海市《部市共建超大城市精细化建设和治理中国典范合作框架协议》,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持续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稳步实现“十四五”规划良好开局。

  着力推进“民心工程”

  打造宜居美好家园

  围绕老百姓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难题,上海于2020年推出了16项民心工程,其中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牵头旧区改造、黄浦江两岸公共空间功能提升工程、苏州河两岸公共空间贯通工程、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城中村”改造六项工作(黄浦江、苏州河相关工作以下合称“一江一河”工作)。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挥主战场作用,将实施民心工程作为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实际行动,持续用力推进民心工程不断走深走实,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旧区改造增速提效。加大工作力度,创新思路机制,强化实践探索,全力打好旧区改造攻坚战。完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90.1万平方米、4.5万户,超额完成全年70万平方米的年度工作任务。同时统筹做好旧区改造和风貌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严格实施分级分类的风貌保护措施,细化风貌评估、甄别、规划方案优化完善等工作措施。加大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力度,完成“一幢一册”测绘建档工作,并在444处、1566幢优秀历史建筑完成智能监测设备安装。

  二是“一江一河”滨水区打造“生活秀带”。秉持“将最好的岸线资源留给人民”的理念,回应人民群众提高生活品质的新需求,着力增加高品质的生态空间、文化空间、体育空间、服务空间。黄浦江两岸“世界会客厅”加快打造,虹口港以东贯通提升工程顺利完工,焕然一新的国客中心码头880米正式贯通,世界会客厅段具有极佳观景视野的亲水平台对公众开放。苏州河岸线聚焦重点区域、重要节点着力提升岸线品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滨河步道“一带十景”全线开放,成为备受关注的景观新地标,“苏河之冠”通过空间营造、功能入驻,成为沿线景观亮点和功能节点。同时,出台地方法规《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条例》,为“一江一河”两岸建设共享共治超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滨水示范区提供法治支撑。

  三是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现规模化推进。加强制度供给,聚焦技术突破、过程监管、管线迁移、后续维保等问题难点,分别出台技术标准、质量安全监督要点、后续管理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共优服务机制,提供加梯手续办理的“一站服务”,推动解决群众协调难、居民筹资难。创新推出“修缮+加梯”,将加装电梯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有机结合,将零星加梯项目与旧住房改造有效整合,统筹实施管线迁移、楼道改造,实现小区整体品质提升。完成加装电梯1579台,通过业主意愿签约6073台,完成加梯数量是此前10年加梯总数的3倍。

  四是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全要素推进。坚持“不欠新账、多还老账”,全年完成207公里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超额完成年度整治任务。内环内主次干道入地率由65%提高到70%,拔除各类立杆1.5万根,平均减杆率61%,整合各类设施设备1.56万套。聚焦优秀历史建筑、历史风貌街区和道路等重点区域,持续推进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打造了黄浦区一大会址、龙华烈士陵园、苏州河沿线等全要素整治示范片区,以及南昌路、高安路等全要素整治示范道路,呈现了“线清、杆合、箱隐、景美”的效果。

  五是“城中村”改造有序开展。坚持新旧并举、民生为本,统筹做好城中村改造民心工程。自2014年上海市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以来,经市政府批准并确认改造方案的城中村项目共49个(2021年新启动5个),27个已完成动迁工作,安置房开工率达到80.4%,基础设施、公建配套等公益性项目同步有序推进,经营性开发建设稳步实施。

  着力推进城乡建设

  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加大推进力度、深入挖掘潜力,重大工程建设完成投资额和建筑业产值持续保持高位运行,充分发挥城乡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带动效应和重要支撑作用。

  一是重大工程建设稳中提速。建设完善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平台,全面推广“三个一”项目责任制,研究落实前期资源性指标“六票统筹”机制,组织市、区重大项目4个批次集中开工,多措并举推动市重大工程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957.5亿元,超年初计划21.1%,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新开工35项、竣工26项,大幅超过年初计划数。中共一大纪念馆、北外滩贯通和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第十届中国花卉博览会、公共服务租赁性配套用房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高品质完成。

  二是重点区域建设加快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牵头编制《“十四五”新城环境品质和新基建专项方案》,全面推进五个新城滨水空间建设、住房发展行动、管理数字化转型、燃气项目规划等多个领域的研究和实施工作,编制形成新城绿色低碳试点区建设导则,完成3个绿色生态城区项目创建。系统推进“1+6+5+16”海绵城市建设格局,全市建成区新增50平方公里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三是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实效。聚焦“三高两区”重点区域和居住困难群体,完成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签约1.3万户。首创乡村建筑师制度,首次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累计完成54个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项目的风貌设计评估。持续推进村内严重破损路桥达标改建,提前完成406公里村路、309座桥梁改建年度任务,初步实现路桥日常管护全覆盖。出台《关于本市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围绕宅基地建房审批、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落实管理举措。

  着力推进住房安居

  营造美好居住生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超大城市住房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着手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

  一是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出台《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完善房价地价联动、加强住房金融联动,强化住房交易管理、开展市场秩序整治,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较为明显。全年商品住房成交量趋于稳定,价格指数涨幅整体收窄;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预计完成5027亿元,同比增长7%左右,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

  二是保障性住房加快建设。重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认定、租赁管理等配套细则,基本形成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明确“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中开工,2021年完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6.7万套(间)。兜牢底线、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廉租房配租家庭0.4万户。

  三是居住品质进一步改善。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全年开工实施旧住房更新改造121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21万户,非旧改地块内无卫生设施房屋改造启动实施4046户,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启动实施新一轮“美丽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超过500个既有住宅小区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有序推进雨污混接改造、老旧电梯修理改造更新、消防设施改造、安防监控系统改造等小区品质提升建设项目。完善物业政策体系,加快健全物业服务市场价格机制。

  着力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

  提升城市发展软实力

  坚持对标“双最”,围绕落实部市合作框架协议和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推动创建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上海城市管理“绣花”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

  一是城市管理智能水平持续提升。编制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升级网格化综合管理系统,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平台和城市精细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着力实现数据一体化、要素一张图。聚焦城市建设管理中急难险愁、高频多发等难题,研发工地安全管理等19个应用场景,着力强化智能管理、形成工作闭环。再造业务流程,推动“多格合一”,将人员、责任细化落实到网格,增加自动发现智能手段,着力实现问题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开放基础数据,赋能各区开发疫情防控、电梯管理、防台防汛等方面特色应用,着力推进市区协同数字化转型。

  二是城市空间品质持续提升。制订实施绿色社区创建方案。推进首轮“美丽街区”建设收尾和新一轮“高品质美丽街区”建设启动,全年完成100个“美丽街区”建设。加强违法建筑治理,创建无违建示范街镇,全市拆除违法建筑约1.6万处、315万平方米。推动上海入城口形象提升工程、路口遮阳设施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实30个桥下空间形象提升试点点位,推出101个社区空间微更新点位,塑造更多温暖动人“城市表情”。实施“内部道路”“马路拉链”“卫星锅”等专项治理行动,提前完成“群租”集中整治4.2万条线索“清零”目标,着力提升城市环境。

  三是城市管理执法能力持续改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广分级分类监管、非现场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新模式,提升队伍统筹管理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城管执法能力建设。修订《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法规制度,配合市人大完成《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规定》立法,完善执法标准规范体系。

  四是城市运行协调机制持续优化。基本形成上海市城市维护改革工作总体方案。建立覆盖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全量化城市维护数据底座,按照“三全一化”总体目标,升级完善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平台,精准落实城市维护资金及各类财政补贴。圆满举办2021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暨首届城市可持续发展全球大会,确保第四届进博会城市运行保障工作服务到位。

  着力推进建筑行业改革升级

  提升行业竞争能级

  坚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流程、全覆盖,坚持把节能降碳作为建筑行业转型发展的总抓手,稳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和“双碳”工作,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涵盖发改、建设、规划、交通、水务、绿化等部门近90项政务服务事项,近20000个项目进入系统规范化运行,基本实现主线审批事项在线闭环管理。挂牌成立市级及全市16个区、2个管委会(临港、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基本完成主线、辅助、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的纳入,初步实现企业办事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出证和统一验收。扩大一站式改革受益面和免于审图正面清单,优化风险矩阵和应用场景,实现消防和质量验收深度融合。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专项整治,顺利完成世界银行测评及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工作。

  二是行业转型发展稳步推进。编制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完善绿色建筑推进机制,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扩大高星级绿色建筑实施范围,全市累计通过审图的绿色建筑项目共2.8亿平方米。推进新建建筑节能降碳,提高建筑节能标准,落实建筑用能设计限额,全国面积较大的节能建筑项目在临港落地开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降碳,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60万平方米,完成国家既有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任务。推进五个新城、北外滩、浦东金色中环发展带等重点区域的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已成功创建15个绿色生态城区、总用地规模约41平方公里。印发建筑信息模型(BIM)发展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在浦东新区试行BIM模型辅助审查系统。推动装配式建筑与外墙保温一体化融合发展,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约3828万平方米,占上海市新开工建筑比例超过90%。

  三是建筑市场运行进一步规范。修订《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跨部门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围标串标、违规分包拆包等违法行为,建立招投标活动函询和风险警示制度。推进公路养护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印发上海市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大对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厂站的节能减排监管力度。落实事故调查期间暂停招投标等有关管理措施,实行事故工程市场行为合规性倒查,强化政府管理和市场、现场联动。推进企业资质改革,加强动态核查,健全建设工程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全年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和图集43项,完成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最佳实践案例和优秀实践案例评选。

  着力推进安全管理

  守牢城市安全运行底线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守底线思维,坚决贯彻落实各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现场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守牢城市安全运行底线。

  一是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全面落实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牵头负责全市水、电、气、建筑工地、物业等行业重点人群的排摸、协调和推进疫苗接种等工作。牵头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环境整治组工作,认真做好城乡环境整治、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病媒生物防制、涉疫废弃物收运处置、城乡环境检测执法等工作。

  二是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协同推进市、区两级城市体检工作,明确“65+N +X”的体检指标体系,从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8个方面一体推进城市体检评估,构建上海市城市体检信息系统。全面排查玻璃幕墙、空调外机、外墙装饰物等高空坠物风险,守护人民“头顶上的安全”。重点针对宾馆、乡村民宿等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房屋建筑违法违规建设专项整治,统筹推进全市城镇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应对城市防汛防台、应对极端天气等灾害的能力,不断提高城市韧性。

  三是加强施工安全质量管理。依托市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平台,统筹推进本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建筑施工隐患排查和超龄用工、高处坠落、大型机械等专项整治,小型装修改造项目监管实现全面纳管。完成建设工程一线作业人员12.3万人工伤预防安全培训。加大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力度,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全覆盖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试点住宅工程“预看房”制度,实现房屋建设与销售联动管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专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建筑工程领域劳务用工管理,推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开展欠薪治理冬季攻坚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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