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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用新理念新机制开创乡村建设新局面

  本报记者 龚后雨 通讯员 顾永宁
 

  近年来,青海省大力建设美丽生态宜居乡村,提升住房条件,补齐短板弱项,改善人居环境,20万户农牧民危旧房改造全面完成,1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全面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显著提升,青海大地山乡巨变,绘就了一幅幅幸福小康的多彩画卷。

  创新体制机制 构建乡村建设行动新理念

  推进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在体制机制创新。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为省推进乡村振兴“八大行动”指挥部乡村建设工作组牵头单位,围绕“谁来建”“建什么”“怎么建”,制定《青海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方案》,确立了乡村建设的工作导向,健全了乡村建设的实施机制,开启了乡村建设行动的全新进程,为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勾画出时间表、路线图。

  近年来,西宁市坚持强基补短,扎实有效推进乡村建设,建成了13个美丽城镇、611个高原美丽乡村,实施了24762户农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同时深入推进3个乡村振兴试点乡镇、63个乡村振兴试点村、8个乡村旅游试点村建设。农村清洁行动实现全覆盖,行政村环卫设施全覆盖,192个村实现污水收集处理,打造了独具高原特色的美丽生态宜居示范乡镇和示范村。

  开展乡村评估 聚焦群众生产生活新需求

  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青海省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覆盖全域所有村庄的乡村建设评估工作,对乡村建设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建立“开展评估、查找问题、推动解决”乡村建设评估工作机制,实行建设情况数据清单、问题清单、项目需求清单“三张清单”管理。制定《青海省乡村建设评估办法(试行)》,聚焦7方面76项指标,全面摸清村庄建设发展现状成效,找准问题短板,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列出项目需求清单,以评估促建设,推动问题解决。

  目前,青海省累计有3159个行政村完成乡村建设评估工作。海东市着眼长远,早谋划、高标准、严落实,制定《海东市乡村建设评估工作方案》,由市级主管领导任组长、18个部门紧密配合、6县(区)主官亲自带队,坚持“人员服从时间、进度服从质量、个体服从大局”的评估机制,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评估标准,严格履行“三张清单”管理,确保乡村评估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统筹整合项目 激发涉农资金使用新效能

  青海省在推进乡村建设过程中,统筹谋划、通盘考虑,创新统筹整合项目、探索集中投入机制,先后印发《关于统筹整合推进乡村建设工作的函》《加快统筹乡村建设示范项目工作的函》,以短板和目标为导向,积极探索有效的建设模式,创新建设方式和内容,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试点统筹整合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集中项目和资金优势解决村庄建设发展中存在的短板。

  同仁市“六项举措”整合项目资金,走出了合力共建农村基础设施的“同仁做法”,紧紧抓住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传统村落、美丽乡村建设、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等项目红利,整合交通、水利、环保、乡村振兴、农牧等行业项目资金2.94亿元,结合“修旧如旧”、不破坏原貌的原则,全力打造八个乡村建设示范村,切实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改善住房条件 推动生活品质实现新提升

  青海省已全面实现农村牧区住房安全有保障全覆盖,在新近发生的一系列地震灾害中,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2019年,青海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围绕“完善住房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升村容村貌”三个关键点,引导推动农村牧区住房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提升,提高住房保温性能和设施配套率,打造一批农牧民喜闻乐见且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目前,青海省已在1163个村庄安排实施了1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累计投资达到40亿元,建立“省统筹协调、市州负总责、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做到资金精准到户到项目;推动工程数字化监管,实现数据实时报送、统计、分析;开展试点示范,指派省内外10家规划设计单位,采取“一对一”的方式指导帮扶;成立村级公共建设项目管理、监督机构,推动建立项目建设“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机制。

  2022年,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为顺应农牧民群众对居住条件改善提升的迫切要求和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计划完成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改善1000户农牧民居住条件,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节能保温性能、庭院及村庄环境整治等方面着手,持续提升当地农村牧区住房品质,推动农村牧区高质量发展。

  提升基础设施 建设生态宜居宜业新农村

  青海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专题研究,提出建设“高原美丽乡村”思路,牵头推动以农村牧区住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已累计安排实施27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任务,覆盖全省65%的行政村,投资达169亿元。

  青海省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程、“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着力在补齐治理“短板”、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累计实施140个美丽城镇、2700个高原美丽乡村、425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完成4149个行政村和366个游牧民定居点环境整治,实现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改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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