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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样本:农村土地产权交易提速(3)


  提醒
 稳定农村土地产权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很多地方都在积极探索试点农村土地改革。对于广东等地启动的农村集体土地抵押贷款试点,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曾明确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依法不能抵押,在规定范围内试点是可以的,但现在绝对不允许普遍化。

  去年底,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在全国人大进行首次审议但未获通过。时隔半年多,本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仍然未将第二次审议纳入议程,显示出各方对于土地改革仍然存在不少分歧。

  “温州这样的发达地区城镇化程度高,经过中央批准后,进行封闭试验是可以的,但并不一定具有全国意义。”贺雪峰说,他刚从浙江和广西调研回来,就发现这两个地方的“土地逻辑”很不一样,每个地方的试验只能代表当地,不应随意上升到全国高度。

  在贺雪峰看来,现在很多地方试点有“一窝蜂”的取向,但土地应该要有稳妥甚至相对保守的政策,维持现有的土地经营体制。

  有专家告诉记者,现在很多地方的土地产权交易并不成功,出现“政府出了钱,农民不满意,结果不可持续”的问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例,本来市场经济就在发挥作用,土地在种粮农户之间的流转是高效率的。而人为地建立交易市场,大规模地推动土地流转,可能使得种田的主要收益最终并没有流向耕者。

  “稳定土地产权比推动产权交易更为重要,关键是要先做好产权改革。”党国英认为,如果产权不稳定,就没有人愿意交易。土地产权明确和稳定之后,政府只要建立统一办理手续和发布信息的场所即可,市场会自己运行起来。

  事实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列出一章强调“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据了解,国土资源部已经基本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未来5年,农业部还要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并抓紧研究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


 

(责任编辑: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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