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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进农村城镇化强调“人之和谐”

 
  李克强总理曾多次阐释新型城镇化建设时指出:“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是13亿人的现代化和近10亿人的城镇化,在人类历史上是没有的,中国这条路走好了,不仅造福中国人民,对世界也是贡献。”
 
  今年,福建出台了《2013年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方案》其中指出:福建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重点做好和谐关系、改善民生,着力提升城镇化质量,该《方案》勾画出了未来我省新型城镇化的目标和蓝图。
 
  随着福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违章建筑同时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虽然城建部门曾经多次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日常管理中,还是防不胜防,违章建筑现象仍呈蔓延之势。违章建筑的存在,不仅破坏了城镇有序的规划,也成为脏、乱、差的主要源头,更有损于文明城市的建设。如何有效地治理农村违章建筑,刹住农村盲建乱建歪风,应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例如前段时间在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石前村,由于地方风俗和攀比心理违规建房纠纷而导致的村民被刑事抓捕案件,新农村建设中村委会、镇政府及各级房管部门的监管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村委会是政府的基层组织,对所辖区域的情况较清楚,在拆除违章建筑中能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违章建筑刚开始搭建,村委会就能发现,并可及时出面制止。即使制止不成,也可向镇区等级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责令非法搭建者自行拆除或由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将违章建筑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因违章建筑所致的邻里纠纷演变成恶性刑事案件的现象发生,目前村委会在制止违章建筑上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福建城镇化,是"福建人"的城镇化”“城镇化是城市发展必然的趋势,城镇化要以人的发展和谐为重点,我们要注意解决农民就业、安居、生活习惯的培养等问题。同时,人进城,生活方式和思想也要"进城",这样,城镇化才能健康发展。”十八大会议福建代表谢商华委员的建议值得地方政府引起重视。
 
  当前,中央、省上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莆田作为国际边界形象的沿海发展地区,城镇化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应高度重视农村住房规划建设,避免出现一些发达农村地区“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状况。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积极思考如何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如何利用基层组织做好监管,抓机遇,因势利导,科学合理地做好中心村镇的规划,加强乡村文明建设,通过乡规民约引导村民行为,营造和谐相处的农村新风尚。
 
(责任编辑: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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