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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推进城管领域法入人心

  □ 江 广
 

  今年以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城市管理局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为目标,加大普法力度,不断推进城管领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推动普法工作与城管工作并进,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城管执法工作全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普法质量,积极转化普法成果。

  强化内部普法 提升执法水平

  提升普法培训成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开展各类法治培训12次,通过线下集中学习和线上学习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执法人员年度学习时间不少于60学时。同时把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工作全过程,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结合案情开展释法说理,将相关法律法规、救济途径等告知当事人。围绕宪法、民法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扬州市市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等城管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拍摄普法宣传小视频,在广陵城管公众号发布普法宣传信息七篇,在扬帆APP刊登普法宣传稿件两篇。城市管理局精心打造党建书吧,设置普法专题,购置法律法规相关书籍读物200余本,充实城管人的“精神家园”。每个中队均设置“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普法宣传墙,时刻提醒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城市管理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扬州市司法局统一安排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线上培训及考试,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及干部网络培训正常推进。对日常管理、执法及复议、诉讼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将裁判要点进行摘录汇编供执法人员进行学习,改进执法管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社会普法 弘扬法治精神

  严格对照《广陵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法律七进”普法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社会普法工作。今年7月,开展了行政执法普法月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普法活动,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城管领域法律法规、《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扬州市市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等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等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等“法律七进”活动,在广场、街道、社区、商户和学校等群众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知识、接受群众咨询。

  着力打造了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创新性特色的自有文化品牌——蔚蓝讲堂。广陵城管将以“蔚蓝讲堂”为核心,围绕宪法、党内法规、业务法律法规等领域,开设专题普法及培训活动,提升群众配合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创新普法工作 提高普法质效

  在各类执法领域,广陵区城市管理局都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先普法再执法,既体现法律的温度,又坚决打击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助力高质量发展。

  大力开展垃圾分类普法宣传,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已制作宣传片3部,印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8万份,赠送家用分类垃圾桶6万组,各类小礼品8000套,发送垃圾分类宣传短信43万条。举办各类垃圾分类教育培训、宣传活动已逾百场,覆盖广陵全域数百个小区,累计约10万人次参与。在建筑垃圾处理领域,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引导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垃圾运输手续,在工地出入口设立冲淋设备,杜绝渣土车抛洒滴漏污染环境的问题发生。在各镇(街)设立装潢垃圾中转站,进行建筑(装潢)垃圾普法宣传,避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发生。

  在向法院、检察院以及司法局充分请教、沟通之后,出台了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规范,依法、及时拆除在建违法建设,确保辖区违法建设“零增长”。为了使群众知法、守法,减少因违法建设造成的损失,城市管理局大力开展规范方面的普法宣传,引导确有需求的群众办理规划手续后合法建设;对于确实影响规划必须拆除的,在执法文书中进行充分说理,普法和执法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取得了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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