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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就业”背景下马路市场的新问题与新对策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六稳”和“六保”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要求: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与此同时,成都市城管委提出了“五允许一坚持”的“新政”,在此示范和引领下,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掀起了“摆摊”高潮,呈现出一拥而上的“无序”状态。由此而产生的突出问题,有可能导致现有的城市治理成果丧失殆尽,“一夜回到解放前”,再次出现城市管理无序的“脏乱差”局面。因此,各地开放马路市场带来的新问题急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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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马路市场是短期行为还是长期稳就业举措?

  现在,各地一哄而上、存在着无序状态的马路市场,一定是一种短期行为。因为一拥而上“无序”的马路市场是以牺牲各地政府和城管部门多年来城市管理的成果为代价的行为,是严重损害城市生态文明环境为代价的行为,也是严重影响城市绝大多数市民群众公共利益的行为。所以,这样遍地开花、呈现出“无政府”状态的马路市场必然是短期的、不可能是长久的行为。

  但是,各地政府在已有规范设置的马路市场的基础上,根据广大市民群众合理的需求,根据因受疫情影响而新增的生活困难的人数,有限地扩大设置若干疏导点、便民店和马路市场,以增加社会弱势群体就业,并进行精细化的规范管理,符合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需求和利益,则可以成为常态化的“稳就业”举措。可以预见,城市的马路市场将来必然要走向疏堵结合、有限设置和规范管理精细化、智能化和常态化的城市治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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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路经济对于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能起到多大的效果?

  笔者认为:现在流行使用的“地摊经济”概念不科学,也不合理。正确的概念应当是“街路经济”。也就是说在马路上设置的市场活动产生的经济效益。而这个效益产生的场所和地点是在商业街和马路上。所以,本文使用“街路经济”一词。从我国的经济结构和国家生产总量来看,街路经济对于安排城市弱势群体就业来说是有比较明显的效果,可以起到部分市民群众稳就业、保民生的效果。但将马路市场产生的街路经济提高到国家经济的高度来说,则只能是国家经济发展的补充,没有较为明显的增加国民生产总值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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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依法依规科学合理设置马路市场?

  解决马路市场产生突出问题的关键之一是依法依规科学合理设置马路市场。那么,谁来设置?在哪里设置?设置的条件是什么?

  设定市场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是合法经营。因此,各地政府要依法设置马路市场。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设置开放马路市场各城市不能一刀切,更不能一窝蜂地开放马路市场。一个城市不能为了赶时髦强行去开办马路市场,一定要从城市的实际需求出发,研究是否开放马路市场。笔者认为:政府有限设置开放马路市场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马路市场所选的地点周边市民有设置需求;二是设置马路市场的地址不能影响交通、不能有生活噪声扰民、不能有油烟污染等;三是城市政府要设定进入马路市场经营业主的条件;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对马路市场的管理方案。只有符合上述条件设置的马路市场才能可持续发展,实现稳就业、保民生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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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路市场是否要收取摊位费?

  政府设置马路市场的初心应当是稳就业、保民生,因此,政府设置马路市场应当是公益事业。既然是政府所办的公益事业,原则上不应当向市场业主收管理费。但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政府资金短缺,无法增加资金和人员管理马路市场。为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各地政府和城管部门可以走市场化道路,实施社会化服务委托第三方管理,既可缓解政府资金不足的压力,又可以由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向市场业主按月收取卫生保洁费,用来购置环卫设施,如流动公厕,雇佣环卫保洁公司打扫市场环境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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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防控马路市场成为假冒伪劣产品大流行的温床?

  各地开放马路市场后,很多市民担心地摊卖出的是三无产品,同时也提出地摊所卖的食品卫生质量安全如何来保障的问题。

  笔者认为:应当由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起马路市场监管主体的责任。管理主体责任怎么承担呢?就是由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建联动管理、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由政府将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城管、公安、交警等这些部门一起组建联合管理与执法机制,打通职责壁垒,形成多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管理格局,特别是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部门工作人员要进驻马路市场实施监管到马路市场休市,只有这样,才能保障马路市场的监督管理变得更加规范,使产品质量有保证、食品卫生更加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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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防控马路市场疫情?

  在疫情防控情况下,聚会、聚餐、买东西都是近距离接触,这里就涉及要不要戴口罩预防病毒传染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坚持以下三条规定:

  第一条,各地政府应当强制性规定:所有进入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的业户,不管你是从事餐饮、百货、水果还是其他种类商品的经营都必须配戴口罩。这应该是各地政府开放马路市场的一条硬性规定。如果马路市场经营者不戴口罩营业就要坚决取缔他的经营资格,因为这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基础,政府必须强制性要求从业人员戴口罩。第二条,无论是马路餐桌还是饭店堂食都要严格控制用餐人数,扩大食客间的有效防护距离。第三条,各地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管理部门必须进入马路市场进行实时监管,直到当天马路市场结束营业为止。各地卫健委要派人在马路市场除了对业主测量体温之外,还要在马路市场入口对进入市场逛街购物的人员,进行常规的体温检测。有发热症状的人坚决禁止入内,把新冠病毒的传染源消灭在萌芽之中。那么,我们现在为什么还要坚持对经营业主和进入市场的消费者进行体温测量?因为现在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是一个潜在的最大的感染风险源。因此,只能通过对在马路市场活动的人进行体温检测,才能有效防控无症状感染者进入市场。所以,强制要求进入市场的人戴口罩是可以作为硬性规定的,否则,在市场出现一例新冠肺炎感染者就可能产生大面积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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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取缔商贩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

  在各地经常出现商贩自发形成马路市场的情况,一般会呈现出“无政府”状态,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交通、影响环境卫生和周边居民休息,对此市民投诉都非常强烈。对于这一类商贩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各地政府要依据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城市道路管理规定》坚决给予取缔。理由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定占道经营市场(马路市场)以外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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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避免马路市场商贩与店铺经营者等产生矛盾冲突?

  现在,由于有的城市仓促跟风开放马路市场,将马路市场设在了农贸市场周围或者设在了临街商铺的门前,严重影响到农贸市场内租摊位业主的利益和临街商铺业主的利益。为避免产生这样的矛盾,笔者建议:各地政府在设置马路市场地点的时候,要尽量避免把马路市场设在农贸市场周围或者临街商铺门前,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矛盾。我们不能因为设置马路市场而影响临街商铺业主等其他人的利益。

  总之,笔者认为,各地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科学合理地设置和规范管理马路市场。特别在稳就业、保民生的形势下,各地政府部门首先考虑服务好广大市民群众,做好服务就是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需要,在服务中贯彻严格的规范管理,通过规范管理来服务市民群众。例如,优先为城市弱势群体提供马路市场摊位;第二是规范管理马路市场,严格对马路市场实施精细化、智能化管理,使马路市场更加有序发展,为稳就业、保民生提供广泛的就业渠道。例如,要规定严禁开豪车、汽车的业主进入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第三是严格执法。在通过服务和管理不能解决的马路市场产生的问题时,就要根据法律规定严格执法,实施行政处罚。使马路市场成为各地政府稳就业、保民生的新常态。

  (作者:王毅,扬州大学城市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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