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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电动车进楼入户要落实责任

  电动自行车因进楼入户充电而造成火灾的恶性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相关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火灾,其中80%为充电时引发。

  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制度管理层面,为电动车进楼入户上了一道锁。

  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多地相继开始制定相应制度规范,并开展了相应宣传工作。例如,北京市已经陆续组织在住宅小区开展张贴标语、发放传单等宣传活动。但从全国层面来看,很多地方尚未结合新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执法不严、“一刀切”等现象。

  作为日常出行工具,电动自行车的安全使用关乎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主动作为、压实责任,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同时,也要从更全面的角度来审视问题,解决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问题绝不能“一刀切”,而应主动破解当前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

  政府部门应当回应群众需求,将电动自行车充电纳入公益性服务范畴,地方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居民小区实际情况,抽出专门公共资金来筹建电动自行车棚和智能充电装置,明确专人负责值守看护,做好集中存放和集中充电工作,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让群众使用电动车更加舒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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