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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立法进程 解决难点痛点

  本报记者 尚丹宁 胡春明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要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围绕垃圾分类纷纷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意见。

  建议加快垃圾分类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细花建议,应尽快启动生活垃圾收集分类立法程序,规定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在垃圾分类中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黄细花认为,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将有效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近年来,全国不少地区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分类已经从部分地区试点转入全面推广的阶段。但从各地前期的实践来看,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依然比较淡薄、社会协同力度还不够、垃圾分类执法手段较单一、垃圾回收体系尚不完备等,特别是垃圾分类的闭环系统尚未形成,导致源头分类不实、中端运输混运、后端处理混合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垃圾分类的效果,这些都需要从国家层面推动立法解决。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2020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7个月后,北京市居民家庭的厨余垃圾分出量较条例实施前增长了13倍,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超过20%。通过厨余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源头分类,以及源头减量措施不断深化,北京市进入到末端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总量,即其他垃圾量为1.61万吨/日,与2019年相比,同比下降了36.61%。

  黄细花表示,从试点地区实施效果看,立法能有效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建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尽快启动生活垃圾收集分类立法程序,围绕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清运和处理等各环节,加快推动国家层面垃圾分类立法,建构并完善我国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体系,规定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在垃圾分类中应负的责任和义务,指明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明确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的制裁手段。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中韩(武汉)石化炼油二部班长马少斌建议,应该有序推进垃圾分类立法,真正做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在推进垃圾分类的过程中,要做好垃圾循环利用,充分挖掘资源再利用价值,实现资源价值利用最大化,进而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化。马少斌认为,现阶段应该逐步从鼓励倡导转向立法、立章,设置配套的专职管理机构,从机制、制度上保障垃圾分类有效推行,助力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攻克餐厨垃圾处理难点

  餐厨垃圾处理一直是垃圾分类中的难点。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将餐厨垃圾处理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推行垃圾分类、提倡“光盘行动”等结合起来,打好源头杜绝浪费、过程加强监管和终端废物再利用的“组合拳”。

  黄细花表示,我国餐厨垃圾存在数量庞大、合法收运处理占比较低、相关政策标准不够完善等问题。要加强源头治理,用好法律约束、道德教育、舆论监督等手段,深入开展“光盘行动”,通过开展讲座、新闻宣传、严格执法、加强监督等方式从源头上减少餐厨垃圾总量。同时,加强顶层设计。结合我国实际和探索实践,出台全国性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建立餐厨垃圾全流程跟踪处理的制度体系。黄细花建议,出台政策引导和支持餐厨垃圾回收处理产业发展,如给予资金和土地等适当支持,探索对餐厨垃圾回收处理终端进行产品补贴等;开发餐厨垃圾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实现餐饮企业管理、餐厨垃圾源头计量、运输过程GPS跟踪及视频监控、餐厨垃圾处理工厂生产及产物监管,对相关监管数据(如计量数据、环保数据等)进行实时采集、传输、统计、分析,实现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台账的电子化,提高餐厨垃圾处置监管水平。

  九三学社中央提交的“关于利用生物降解技术促进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提案”指出,以生物降解技术对有机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可获得优质动物蛋白和有机肥。建议加强顶层设计,统一协调推进,做好规划,引导行业规模化发展,推动生物降解有机废弃物技术规模应用,使其成为“双碳”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有关设备生产企业和运营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尽快制订生物养殖和下游产品利用等方面的国家标准。

  解决废塑料、电子垃圾回收等痛点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捷呼吁,从源头上以循环替代品减少塑料制品使用。针对“限塑”实施成效无法客观评估、难以对“限塑”措施对比择优的现状,万捷建议完善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回收报告制度,建议在《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办法》中作出以下规定:对报告主体建立规模以上名录管理制度,做到应报尽报;明确商品零售经营者应协助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落实报告义务;可降解、无纺布袋、连卷袋等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作为报告客体,采用报告名录的方式进行管理;各级商务部门应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促进社会监督。

  万捷还提出了关于推行源头减量和循环使用方案、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提案。针对目前多数民众误认为“新限塑令”就是为了推广可降解塑料,“限塑”措施和手段单一,以及当前实施的“新限塑令”缺乏激励性政策等相关问题,万捷建议,通过制度创新鼓励各地、各重点行业、各电商平台制定相关标准,吸引社会创新者和相关企业申报;通过激励机制培养积极开展重复使用和耐用品循环使用模式的创新者;通过推广创新模式形成规模经济;通过加强研究跟进,有效推动关于塑料和固体废物处理的法律法规日益完善,真正把“白色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董事长兼CEO雷军在今年全国两会提交了“加强电子废旧物循环利用”等4项建议。雷军认为,我国是电子产品的制造大国和消费大国,也是电子产品的废弃大国。加强电子废旧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对于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雷军提出4项建议。

  一是制定电子废旧物循环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当前,我国面向电子废旧物的循环利用体系尚未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较为零散,各产业环节间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建议制定我国电子废旧物循环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打通二手商品流通、再制造再加工、报废拆解处理三个关键产业环节,完善循环利用体系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衔接与利益分配,畅通电子废旧物的合规流动,打造更加紧密均衡、规范有序的产业生态;制定电子废旧物循环利用全流程的碳足迹计量标准,一体设计、统筹推进,为全行业减碳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是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协同规范发展。报告显示,我国来自个体回收商的“四机一脑”(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器、个人电脑)占比超过70%。由于个体商户占比过高,可能会导致一定程度的混乱和失序,政策执行难度大,制约行业整体发展。针对这一问题,建议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支持和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快速实现规模化发展;深入推进政企合作,积极开展模式创新,探索多种合作形式,将家庭小作坊和游商游贩等个体商户纳入规范体系之内,保障个体商户收入水平及发展空间;将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在行业内进行推广,进一步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三是保障个人数据信息安全,提升电子废旧物回收率。据统计,2020年我国居民手机保有量已高达12.6亿台。当前,公众个人隐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信息泄露风险的担忧也不断加深,手机及个人计算机大量闲置,未能及时进入循环利用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电子废旧物回收率难以实现大幅提升。因此,建议制定电子废旧物数据清除标准规范及认证体系,推动第三方清除检测机构发展。在电子废旧物循环利用各环节中,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操作规范,保障数据信息安全,打通个人信息安全的“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电子废旧物回收率。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个人电子废旧物碳积分试点。做好电子废旧物循环利用,需要全民参与、全民共建。但是,当前公众对其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的认识不够深入,社会整体氛围尚未完全形成。针对这一问题,建议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展示电子废旧物错误处置的危害与回收利用的价值,推广回收利用的正确渠道和方法,树立先进人物典型和优秀企业标杆;积极开展个人电子废旧物回收碳积分试点,便于查询个人电子废旧物流通信息,展示个人碳积分及排名信息等,适时向全国推广,提高公众参与度。

  加快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宋鑫表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大重点,目前还存在垃圾处理技术与设施还有待升级、垃圾收集和转运体系还不够完善、农村群众主体作用发挥还有待增强等问题。为此,宋鑫建议:一是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运营管理;二是探索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

  宋鑫建议,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压缩、公司化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长效机制,推动生活垃圾治理向规范化、集中化、一体化转变,杜绝“重建设、轻运营”现象,确保已建成的项目设施正常运行、发挥实效。

  宋鑫还建议引导并鼓励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带动此项工作的实施。通过政策引导,扶持一些环保企业进行小中规模生活垃圾处理设备的研发,探索轻量化、低成本、易于维护的垃圾处理设备,开发具有不同区域特色的村镇垃圾处理体系,降低政府的建设投入和运营补贴。要提升村民的环保意识,充分调动村民积极性,比如,以村为单位成立志愿者协会,配合专业人员入户指导、定期培训,在村民中宣传节约意识,生活中注意规划,少产生不必要的垃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彻底摒弃“乱丢、乱堆、乱倒”等陋习。此外,也可以鼓励探索生态积分,如黄山市推行的“生态美超市”,可以用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实用手段,奖励农村垃圾分类和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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