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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升城镇供水质量安全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三措并举,真抓实干,努力提升城镇供水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制订城市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卫生厅、监察厅印发了《山东省城市饮用水水质提升工程三年(2013 201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行动主题为“两加强、一保障”,即加强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加强供水行业运行监管,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三年行动计划涵盖城市给水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快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等10项内容。
 
  二是开展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了《山东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导则(试行)》。考核评价主要包括基础管理、水源地保护等9项内容。下半年,该厅将依据导则对各市和供水企业进行集中考评。
 
  三是推进供水企业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山东省城市供水企业水质检测机构能力等级评定实施细则》,明确能力等级分为3级。达到《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级标准(10万立方米及以上/日)的城市供水企业水质检测机构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其他城市供水企业水质检测机构等级必须达到C级以上。设区城市供水企业应于今年年底前完成等级评定,县级市及县城供水企业应于明年年底前完成。

(责任编辑: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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