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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建立住宅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水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印发《哈尔滨市住宅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机制,全力打造平安宜居、共治共享的和谐居住环境。

  制度提出,联席制度的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统筹指导和推动全市住宅物业管理融入社会基层治理,促进住宅物业管理与社会治理同频共振;研究界定各成员单位涉及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综合管理的职责分工,物业管理区域综合管理重大问题;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指导督促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相关任务等。

  制度明确,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市)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日常协调、督办考核及信用评价等工作。市级层面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区县、乡街、社区同步建立三级联席会议,形成“市级统筹、区县落实、街道社区兜底”的管理架构,确保政策层层传导、责任逐级压实。

  根据制度,哈尔滨市要求设立本行政区域区县、乡街、社区三级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承担起本行政区域物业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属地监管作用、街道办事处的基层管理作用,对辖区物业管理活动进行规范、约束、指导和监督;组织协调本级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责,做好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相关事务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本地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明确各级物业管理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积极落实工作人员包保下沉网格,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进网格,发挥专业优势,密切联动,联合开展走访巡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打造“网格+物业”的联动模式;压紧压实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综合效能,构建完善的信访工作监督体系。

  制度要求强化跨部门协同,根据各自职责形成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链条监管闭环。其他未尽管理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如出现意见分歧可由联席会议确定。

  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综合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职责范围、服务热线等信息,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此外,各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要参照市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建立本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本辖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综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综合性问题。

  (江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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