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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引分歧,矛盾如何化解?

  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基本都没有安装电梯。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作为一项“好政策”“好工程”在各地持续推进,为高楼层的居民带来了福音,但也时常遭遇“梗阻”,导致工程停滞。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较多,其中便有居民意见不统一。说起为什么不想加装电梯,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老旧小区的居民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我睡觉轻,晚上容易失眠。电梯运行有噪声就更睡不好了。”“买高层就是想多爬爬楼梯,锻炼身体。我年轻腿脚好,对电梯没有需求。”“我住一楼,平时屋里就采光不足,加装电梯之后肯定就更不好了。而且,还会影响通风。”面对各种各样的反对声音,如何化解矛盾成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中的重点。

  搭建咨询议事平台

  多方协助引导协商

  由于有些小区业主自治组织不健全,加之利益层面的矛盾冲突,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履行属地责任,搭建协商平台,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听证,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妥善解决问题矛盾。

  在浙江省杭州市,为了让居民更好地了解加装电梯的流程,就近帮助他们释除疑惑,萧山区北干街道星都社区在党群服务中心设立了一个加装电梯咨询专窗,并主动梳理了一张申请流程图,让居民一目了然。同时,还制定协助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方案,召开业主碰头协商会,明确并落实责任,协助居民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解决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加装电梯包括现场勘察、设计、审图、土建、电梯安装、监理等多个步骤,每一环都有相对应的部门和费用。在加装电梯过程中,提前做好相关的咨询与沟通,可以减少业主的疑虑和担忧,起到“助推器”“润滑剂”的作用。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首家增梯宣传驿站“姑苏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宣传驿站”在福星小区挂牌。该驿站可为居民提供政策咨询、申请加装、项目公示、设计方案、专家评审等“家门口”的政策咨询服务。此前,居民办理加装电梯业务,需要前往社区、街道、增梯专窗或增梯办咨询,如今不出小区,在驿站就可以把所有政策了解到位。

  业主自主协商

  将心比心化解纠纷

  加装电梯的关键一步是业主自主协商,考验的其实是邻里关系。有些邻里虽然居住在同一单元但从没打过交道,很难相互体谅、换位思考;有些邻里因为噪音、公共场所乱堆垃圾等问题本身就有矛盾。在推进加装电梯的工作中,依靠热心业主牵头协调,让群众主动做群众的工作,有利于解决业主之间的分歧。在许多成功加装电梯的小区,都有一些热心的居民,不计名利地奔波着。

  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外街道红莲中里6号楼顺利加装电梯离不开一位70多岁老人杨金兰的努力。杨金兰是社区有名的热心人,也是红莲中里社区自治组织“睦邻坊”邻里互助组织的带头人。10多年间,杨金兰带领“睦邻坊”为社区协调工作提供了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帮助。面对低楼层住户对加装电梯的不解和反对,杨金兰和“睦邻坊”的志愿者们挨家挨户沟通。经过走访发现坚决反对者只有三五户,更多的则是摇摆不定的观望者。杨金兰反复入户,用耐心和真心“破冰”,将心比心焐热众邻里。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最终取得全楼54户居民的同意。

  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寺前社区第一台电梯的顺利加装同样离不开一位“热心人”。她认识社区内每一个需要帮扶的居民。她叫吴焕金,附近居民亲切地称呼她为金姨。在电梯加装前,她便为征求居民意见来回奔波。电梯开始动工后,她依旧忙碌在沟通协调的第一线。“施工必然带来一定程度的噪音以及环境污染,要协调好居民和施工队伍之间的关系,避免不愉快的产生。”吴焕金说。为了协调好各方关系,吴焕金多次与施工队伍进行沟通交流,提醒施工队伍及时清理路面,及时了解居民诉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一户反对全楼搁置”

  调解不成可诉讼破局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进一步放低了申请加装电梯的“门槛”,规定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一票否决权”的取消,加快了加装电梯的审批流程,但并没有减轻沟通难题。不少小区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仍面临着“一户反对全楼搁置”的难题。

  当业主就加装电梯问题产生意见分歧时,应当基于睦邻友好原则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或寻求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行政部门等介入调解,如果协商调解迟迟无效,业主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在上海市,居住在某小区同一单元的蒋某等高层业主将阻挠电梯加装的张某等三名低层业主告上法庭。法院裁判认为,该单元加装电梯依法取得许可,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比例符合法律规定,蒋某等业主增设电梯的行为合法,张某等业主不得阻挠施工。判决张某等人停止对加装电梯工程施工的阻挠和妨碍。

  目前,加装电梯案件除了支持加装电梯的业主要求阻挠电梯施工的业主停止该行为之外,还有一种是低层业主要求赔偿加装电梯对通风、采光、噪音等造成的损失。在判决中,法院对于经过合法程序批准的加装电梯项目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支持对受到损害的业主进行适当的补偿。

  在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某小区一、二楼业主龚先生将三到七楼业主告上法庭,认为加装的电梯离其家中的厨房、厕所很近,侵犯其相邻权及健康权,要求赔偿相关损失7万元。法院认为,电梯安装在原梯口外侧,对原告厨房、厕所的通风、采光及房屋价值会产生影响。综合考虑本案情况、当地经济生活水平,法院判决被告分别补偿原告龚先生1200元,驳回龚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认真倾听各方声音

  共享“自如上下”美好生活

  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推广之初,由于实施细则的缺位,增设电梯面临着统一意见难、筹集资金难、办理手续难、后期维保难等诸多难题。随着加装电梯的申报程序日趋规范,“硬件”和技术日趋成熟,财政补贴资金和居民分摊比例日趋明确,规划、建设、质监等部门监管日趋精细,许多难题逐渐被破解,但是居民取得共识依然是“瓶颈”问题。目前,对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表示支持的居民有很多,但反对的声音也不少。业主意见不统一时,应当认真倾听反对声音,让业主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理性沟通。

  在浙江省杭州市,清波门社区多个单元楼顺利加装电梯离不开对各方意见的认真倾听与有针对性的仔细解决。有的业主同意装电梯,但不肯出钱,便耐心讲解财政补贴政策;有的业主提出加装电梯不能影响原先的进出方式,便根据业主意见认真商讨设计方案;有的业主腿脚好,认为加装电梯不必要,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打好感情牌;有的业主认为加装电梯影响通风和采光,便请专业人士测量数据、进行答疑;有的业主提出给带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补偿,便坐下来商量合理的补偿方案。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矛盾的化解、意见的统一离不开小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住宅原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各方共同努力,积极协商调解,认真倾听各方声音,才能让加装电梯顺利落地,创造出“自如上下”的美好生活。

(责编: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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