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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

  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工作部署,是一项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城中村改造。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从城市看高楼林立,大马路、大广场、宽马路气势恢宏,但老旧设施落后,城市管理不足,地下设施老化,棚户区、城中村大量存在,都需要更新改造。”2015年12月,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一些城市一边是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一边是棚户区、城中村破败低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强调,“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

  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是改善基本居住条件、筑牢民生安全底线的重要举措。一是改善基本居住条件。城中村往往是北京、上海等超大特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新市民、青年人的首个落脚点和安居地,但当前城中村的人居环境堪忧,迫切需要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环境品质,满足这部分群体的美好生活需求。二是筑牢民生安全底线。城中村是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普遍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人居环境脏乱差、社会治理难等突出问题,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短板区域。守住安全底线,就是要通过城中村改造减少或消除这些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是有效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一是在超大特大城市以城中村改造为着力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补齐城市建设治理短板,改善人民居住和生态环境,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宜居、韧性、智慧的现代化城市。二是通过改造,城中村村民能够转化为市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可享受与市民同样的社区、物业管理等,有利于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三是城中村改造可有效拉动直接投资,对上下游相关产业、居民消费就业有带动作用,可有效促进经济稳增长、拉动内需。

  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落实落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理念和原则上,坚持分类改造、先谋后动。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不同方式对城中村进行分类改造。拆除新建不是大拆大建,要统筹考虑城中村具备的条件。同时,改造要建立在落实前期征求村民意愿、产业先行搬迁、人员补偿安置和历史风貌保护等工作的基础上,动则必快、动则必成。在具体举措上,统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统筹人员、土地、资金和房源各个要素,因地制宜推进城中村改造。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依法征收、净地出让,充分调动政府和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统筹做好产业转型升级,将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在改造标准上,以工作导则为指引,推动城中村改造有的放矢,拆除新建的要按照城市标准来规划、建设和管理,整治提升的要按照文明城市标准整体提升和实施管理。在组织保障上,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省级政府负责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保障城中村改造有力有序推进。

  城中村改造利国利民、大有可为。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殷切嘱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中求进,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赵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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